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方案

2021-05-10 20:03:4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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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校将面向2021届、2022届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1届参训未结业和未参训的学生

2.2022届所有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

5--6月: 2021届参训未结业和未参训的学生

7--11月: 2022届全体毕业生

7--9月: 师范类、医学类或是9月份实习的学生

9--11月: 其它专业学生集中培训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1.培训包含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两部分。

就业培训:主要包括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方法技巧、就业流程和学生权益保护等。主要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和学校其它有关专家授课。

创业培训: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实施的“SIYB”中国项目培训模式,内容主要包括创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创业计划书撰写等。聘请人社部认证的国家级创业培训师或培训讲师授课。

培训期间,将组织成功企业家讲座、就业创业沙龙和创业大赛等活动。

2.培训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学院(部)、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编班或混合编班的方式进行,每期5个班,每班60人,每期培训时间7天(课表附后)。

四、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1.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牵头,招生就业工作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各二级学院(部),根据2021年春、秋季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统筹兼顾课堂培训与教学、专业实习工作,精准细化培训方案,具体落实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

3.二级学院(部)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落实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教学协调、班级管理和总结归档等工作,确保学生的参训率与合格率。

4.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作为二级学院(部)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学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将颁发湖北省人社厅电子版《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申请3分创新学分。

 

附件:就业创业培训课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