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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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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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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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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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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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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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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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2)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3)研究生招生申诉渠道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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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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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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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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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6毕业生(本科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7毕业生(研究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8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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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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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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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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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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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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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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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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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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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大学办会工作制度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公务活动及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6〕2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提高办会质效,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坚决减少数量
1.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能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不以学校党委、行政的名义召开。
2.未按程序报批,不得举办庆典、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学术沙龙、论坛、培训会等活动。
二、严格控制规模
1.全校性的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统筹安排参会人员和出席校领导。
2.由单个部门主持召开或由多个部门联合召开涉及其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会议(含各类学术性会议,下同),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校领导出席,其他校领导不陪会。需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的会议,由牵头部门负责人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请示并取得同意后,至少提前2天向党办、校办报备(《湖北民族大学会议活动报备表》见附件);需邀请党委书记、校长出席的会议,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沟通协调,会议牵头部门至少提前3天向党办、校办报备并提交详细书面会议方案。
3.所有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只安排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人员参加。
三、规范办会流程
1.发布会议通知。学校领导主持召开的涉及全校性的工作会议,由党办、校办发布会议通知;部门主持召开或多个部门联合召开的涉及其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会议,由牵头部门发布会议通知。
2.会议筹备、会场布置、会议服务和会议记录。涉及全校性的工作会议,由党办、校办负责;部门主持召开或多个部门联合召开的涉及其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会议(含学术性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由牵头部门负责。
四、提高会议质效
1.提倡到工作一线办公,现场研究解决问题。研究具体业务工作需要开会的,提倡召开专题会议或工作专班会议。
2.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分组讨论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多提建设性意见建议,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大会交流发言,发言人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发言不“穿靴戴帽”,不讲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话。
五、严肃会议纪律
1.严格执行请假报批制度,确需请假的,由参会对象向会议承办单位书面请示,由会议承办单位报会议召集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根据会议要求,需安排代会的,委派其他同志参加。
2.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按指定位置有序入座。涉密会议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会场,其他会议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会场内,严禁擅自录音、摄像、拍照,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与会议有关的内容。注明“会后收回”或标有密级的会议材料应及时交回,不得带离会场。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及不遵守会风会纪要求、影响会场秩序的,及时进行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不汇报、不传达、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简化办会程序,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会议一律不得摆放花草、水果等物品。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会议活动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