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2-12-20 11:29:2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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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清廉民大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清廉文化涵养新风正气,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营造“崇廉、奉廉、赞廉”校园文化氛围为目标,以讲好民大“清严党风、清实作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清美家风”故事为抓手,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广泛凝聚思想共识,为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清廉文化学习教育。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清廉文化学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开展1次以清廉文化为重要内容的中心组学习。学校党校要把清廉文化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设置专题课程,每个培训班清廉文化教育不少于2学时。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开展清廉文化学习教育活动。支部书记要每年带头讲1次以清廉文化为重要内容的党课。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团日活动、团校学习、“百生讲坛”优秀主讲人宣讲等方式开展大学生廉洁意识教育。(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学工处、团委、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二)清廉文化研究阐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开展清廉文化研究和阐释,每年形成一批清廉文化理论成果。组织举办专题座谈会,探索清廉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新对策,及时总结清廉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每年组织召开1次清廉文化建设座谈会。(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廉政文化研究中心)

(三)清廉文化精品创作。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等中的清廉元素,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开展清廉书画、清廉故事、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设计等艺术创作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民族院校特色的清廉文化艺术精品。每年推出1期清廉文化专栏,每年组织1次清廉主题文艺汇演,每年举办1次廉政书法美术作品展。(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文学与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四)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开辟清廉民大建设专栏,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建好“线下线上”两个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清廉民大建设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引领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廉政文化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五)清廉榜样典型选树。深入挖掘校史与校友中的清廉人物及事迹,做好清廉榜样推介,创建廉洁文化品牌。深入一线教职员工,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人物访谈等多种传播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创新话语方式,形成具有鲜明特色性和实效性,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正面宣传,讲好民大廉政故事,展示民大清廉形象。(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清廉文化既是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把手”工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廉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清廉民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实践和传播清廉文化,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二)注重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清廉文化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亮点。党委宣传部要统筹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助推清廉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创造性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工作。把清廉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取得实效。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