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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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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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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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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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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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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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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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2)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3)研究生招生申诉渠道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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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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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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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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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6毕业生(本科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7毕业生(研究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8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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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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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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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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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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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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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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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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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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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大学值班管理制度
为及时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本制度所称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值班。节假日值班是指寒假、暑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值班。特殊情况值班是指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的值班。
2.值班工作应遵循“作风严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应对得当、落实有力”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和特殊时期的信息工作。
3.值班工作遵循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及时排查和分析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4.学校值班工作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办、校办统筹协调。
5.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总值班和各单位值班。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查。其中,安全保卫、学生工作、后勤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着重加强本系统内的值班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值班安排
1.学校总值班分两种情况。一是寒假、暑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实行两级带班值班制度:校领导带班、党办、校办工作人员在岗值班;二是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实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校领导带班、中层部门负责人和党办、校办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值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其中坐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寒暑假中的双休日不坐班。学校总值班由党办、校办负责具体安排。
2.安全保卫、学生工作、后勤等部门实行系统内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其中安全保卫24小时轮班坐班;学生工作和后勤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坐班时间,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按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坐班时间。
3.二级学院(部)及其他部门实行常规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是否安排坐班时间由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按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坐班时间。
三、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对当日值班期间学校各项工作负总责,其工作职责:
1.掌握值班期间学校整体情况,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反应,亲自指挥协调,妥善处置;
2.对值班人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3.坚持在岗带班,做好与下一位带班领导的交接工作。
(二)学校总值班工作职责:
1.保持学校24小时与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之间文电、联络畅通;
2.做好来电、来访记录,收集、整理值班信息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
3.负责保持与学校应急指挥和决策机构的联络畅通,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及督办工作;
4.全面掌握各单位的值班地点、值班人员情况,确保整个值班网络体系完整,信息畅通,高效联动;
5.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值班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
6.配合各单位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遇有紧急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妥善处置;
7.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当班未尽事宜做好交接工作;
8.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告值班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校各单位值班工作职责:
1.处理本单位值班日常事务;
2.配合总值班处理各类事务;
3.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总值班和相关部门汇报;
4.按时向总值班、保卫处报送值班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纪律
带班领导为当天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坚持在岗带班。确需离开岗位的,应及时协调其他领导代为履职;因临时公务需离开岗位的,应明示工作去向。
全体值班人员应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1.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学校的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
2.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3.熟记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熟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
4.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
5.不在值班期间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
6.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及有关情况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五、工作考核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会同党办、校办、主体办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检查,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发现有未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等违规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因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对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