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认定与统计办法(试行)

2022-07-11 14:59:5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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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本着“规范管理、理顺关系、有利发展”的原则,根据科研经费认定和科技数据统计的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经费是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及其他科研经费。

第二条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项目,且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付的财政资金。此类项目经费通过立项文件认定。

第三条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委托,开展科技开发、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经费;以及通过政府釆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得的科技服务经费。此类项目经费通过协议等方式认定。

第四条 其它科研经费是指从校外获得的科技捐赠、科研成果转化、科研人才项目、科研平台专项建设、科研用途的部分学科建设等经费,及校内自主支配资金中安排用于科研和科研绩效等经费。

(一) 科技捐赠经费是指来源于校友基金中明确指定用于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和科学研究的经费。此类经费按横向科研经费认定。

(二) 科研成果转化经费是指将专利技术、工艺、方法、产品、设计等科技成果转移到生产第一线而获得的收入经费。此类经费按横向科研经费认定。

(三) 科研人才项目经费是指上级行政部门划拨的用于资助各类人才或团队开展科学研究的经费。此类经费按纵向科研经费认定。

(四) 科研平台建设专项经费是指各级行政部门支持学校科研工作直接下达给平台的专项建设经费。此类经费按纵向科研经费统计。

(五) 科研用途的部分学科建设经费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学科建设经费中用于科研设备购置、科研项目资助等费用。此类经费按纵向科研经费统计。

(六) 校内自主支配资金中安排用于科研和科研绩效的经费包括平台建设经费、开放课题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科研绩效以及与科研有关的人才津贴、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等。此类经费按纵向科研经费统计。

第五条 年度科研经费统计只计入到账经费。

(一) 狭义科研经费包括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第(一)至第(四)项涉及的经费;

(二) 广义科研经费包括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涉及的所有经费。

第六条 狭义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到账经费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广义科研经费用于上级管理部门的科技数据填报。

第七条 科研经费的认定与统计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其结果由科研处商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报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审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