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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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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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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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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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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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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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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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2)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3)研究生招生申诉渠道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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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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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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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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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6毕业生(本科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7毕业生(研究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8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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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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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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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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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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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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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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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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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的用人需求,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拟专项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获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者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国外境外知名高校颁发的并且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专任教师岗要求本科学习阶段与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就读“双一流建设高校”(医学类、艺术类专业除外),或为国外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
3.专职辅导员岗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2020年1月1日以前入党。
4.实验员岗位须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背景。
5.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博士待遇
1.提供10~60万元安家费。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引进博士前两年学校免费提供一套两室一厅过渡性住房,若学校房源不足,则前两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800元;
4.每月享受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
5.未获得副教授职称的优秀博士聘期前三年享受副教授校内绩效工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r.hbmzu.edu.cn:3207
(二)报名时间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考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加入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1013908975 )。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招聘QQ群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的发布;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六、专业知识笔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须参加湖北民族大学统一组织的笔试,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1:3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笔试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含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我校组织阅卷评分,并将笔试成绩公布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供应聘人员查询。请应聘人员务必保管好笔试准考证,以便查询笔试成绩。
七、面试
面试前由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发布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人选低于1∶3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课的试讲、专业课技能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实验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比30%和7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或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湖北民族大学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
湖北民族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hr.hbmzu.edu.cn:3207,为此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湖北民族大学网站(https://www.hbmz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 0718-8437559;rscrc@126.com(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0718-8438381(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1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