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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湖北民族学院临床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7-05-27 15:45:31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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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以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和《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严谨规范、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人员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三、调剂

1.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导师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专业复试小组的认可。

(5)生源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源不足或不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