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2-11-29 11:33:49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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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打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按照《湖北民族大学“创文创卫”工作责任清单》(民大校办发〔2022〕66号)要求,决定在校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2年1129日至12月9,共计11天。

   二、治理区域

   桂花园校区、学校职工住宅区、校门口及周边区域

   三、治理内容

   1.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现象。各单位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强化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责任区域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请各单位在12月2日前清除单位区域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物件,逾期未清理的将统一清除。

   2.治理校内绿地种菜、饲养家畜现象。请所有住户在12月2日前自行处理在校内公共区域、绿化地等地方所种菜地(含公共区域盆栽蔬菜)、饲养的家畜。逾期未整改的将统一清除,铲除菜地、拆除家畜饲养窝点。

   3.治理校内垃圾清运未密闭化现象。校内垃圾清运单位督促相应公司使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进行垃圾清运,12月30日后未密闭化的清运车不得在校内行驶。

   4.治理校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校内车辆要有序停放,在线内停车,车头统一朝外;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未合理停放的车辆将采取管制措施。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将以上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请党委组织部协调楼栋长将以上通知传达给学校住宅区各住户,并请各单位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

   2.专项行动期间,桂花园职工住宅区在教工9栋靠隧道处设硬质、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教学区在北苑垃圾中转站前空地设硬质、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请各单位、各住户将硬质、大件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校将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