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工程学院班级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3-06-24 点击量: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信息工程学院班级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和学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 考核对象
院属所有班级
第二条 考核办法
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班 风 建 设 | 1、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的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完善。 | 1、有班级日常管理制度加1分,管理制度完善加2分。 |
2、班干部以身作责,切实起到带头作用。 | 1、班干部无违纪记录,真正起到带头作用加4分; 2、班干部违反纪律,发现一起扣1分/人次,受到行政处分从通报批评至留校察看分别扣2、2.5、3、3.5、4分/人次; 3、班干部受到学籍处理扣1分/人次。 | |
3、班干部工作 | 1、班团组织健全,一人兼任职务未超过2个,兼职人数未超过3个,加4分; 2、班团组织健全,但一人兼任职务超过2个,或兼职人数超过3个,加3分; 3、班团组织不健全,扣5分; 4、学院每年按15%的比例评出优秀班干部,给相应班级加4分/人次。 | |
4、团支部工作 | 由团委依照《团学工作细则》中的考核方案评分后,按20%折算 | |
5、班委会工作 | 由学生会依照《团学工作细则》中的考核方案评分后,按20%折算 | |
6、遵守校规校纪 | 1、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该班加5分; 2、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未构成处分的,对相应班级扣0.5分/人次;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的从通报批评到开除学籍对相应班级分别扣1、1.5、2、2.5、3、3.5分/人次; 4、有不遵守校园《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基本行为规范》行为,对相应班级扣1分/人次; | |
7、完成各种工作情况 | 1、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加1分/次; 2、未按时或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次; 3、未完成的扣2分/次。 | |
8、参加活动情况 | 1、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积极参加,加5分;未参加,扣1分/次; 2、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的活动,未获奖或未评奖的,加0.5分/人次;获奖的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2、1.5、1、0.5分/人次; 3、代表学校参加州、省活动的,未获奖或未评奖的,加1分/人次;获奖的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3、2.5、2、1.5分/人次; 4、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活动的,未获奖或未评奖的,加2分/人次;获奖的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5、4.5、4、3.5分/人次; | |
学 风 建 设 | 1、考勤 | 1、考勤扣分=班级缺勤率×100×5 |
2、学习竞赛 | 1、参加国家级学习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10、8、6、5分/人次; 2、参加省级学习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7、6、5、4分/人次; 3、参加学校、州学习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5、4、3、2分/人次; 4、参加学院学习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3、2、1分/人次。 | |
3、科技成果 | 1、科技成果奖包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15、12、10、8分/人次; 3、获省级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12、10、8、6分/人次; 4、获学校、州级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6、5、4、3分/人次; 5、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对相应班级分别加3、2、1分/人次。 | |
4、认真遵守考试制度 | 1、有考试舞弊者每1%人次扣2分。 | |
5、补考 | 1、补考扣分=补考率×100×1; 2、受到学籍处理扣2分/人次。 | |
6、外语过级率 | 1、大一年级各班统一加基础分5分; 2、大一年级和大二上学期,英语过四级按1%人次加2分,英语过六级加2分/人次; 3、大二下学期以后各年级,英语过四级按1%人次加1分;英语过六级加1分/人次。 | |
7、计算机过级率 | 1、大一年级各班统一加基础分5; 2、非计算机专业过计算机三级按1%人次加1分; 3、计算机专业水平考试过初级、中级、高级、系统分析员级分别加1、2、3、4分/人次。 |
说明:
1、各班起点基分为60分。
2、完成各种任务情况,包括上交各种材料、完成学校或学院布置的其他任务等。
3、外语过级率及计算机过级率均只计算当学年的。
第三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考核结果作为学年结束时先进班集体评选的依据。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过程中,由各班自愿申报,申报时可以教学班为单位申报,也可以自然班为单位申报。
第四条 本考核细则自二OO六年一月起施行,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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