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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023年05月04日 14:18:35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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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3] 5号)精神,现将我校教师申报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该项目面向我校教师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学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延期为12个月。

(二)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经费由学校与省教育厅根据资金管理政策共同承担(其中,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见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外语水平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拟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和《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3)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

(二)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26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6月底前公布。

四、派出及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湖北民族大学师资培养与服务协议,并遵守协议规定,按照湖北民族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派出手续,保证按期派出;在国外期间,应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法规和留学单位的规定,遵守公派留学及我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完成访学任务,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并配合国际交流合作处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495-804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25

 

附件:

1.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3.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