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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秋季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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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11-18 14:46:35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湖北民族大学党校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提高预备党员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发挥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季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第十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2020年以来发展的学生预备党员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

二、培训时间

本次集中培训时间:11月27日、28日

三、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班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本次培训考核采取平时成绩(课堂考勤、课堂表现等)和结业考试(论文、学习心得撰写)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结业考试占总评成绩的60%。学员总评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要求

1、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参加培训,要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考察依据。

2、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协助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遴选1-2名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学员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组织、考勤、上传下达等协调工作。

3、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在培训班开课前组织参训学员认真学习《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要强调学习纪律,明确学习任务。

4、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11月12日前填写好《湖北民族大学预备党员培训班预报名表》,将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党校办公室。

附件: 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中共湖北民族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