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2025 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民 大校办发〔2025〕8 号)以及研究生部(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关于 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体育学院本次考核上岗的硕导为专业学位导师,所有 2025 年拟上岗导师都 须接受上岗资格考核,考核对象包括:
(1)2025 年以前已经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
(2)2025 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考核通过的教师。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5 月 19 日至 6 月 13 日)
申请人(专业学位导师)根据上岗考核细则填写《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上岗考核表》(附件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基本条件即可,多余或无关的业绩成果无需填报和提 供。2025 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专业型)考核通过的教师无需 再次提交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核(6 月 16 日至 6 月 27 日)体育学院学科建设科对拟上岗导师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6 月 30 日至 7 月 4 日)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确定 2025 年可上岗的导师 岗位数,并依据申请年度上岗资格考核结果择优聘任上岗导师。
上岗导师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并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 文公布,并报研究生部(处)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具有导师资格的人员自主提出上岗申请,并明确拟上岗的专业领域。
(二)本年度上岗考核通过的硕导,视为当年(2025 年)及次年(2026 年) 的上岗资格考核均为合格。
(三)新增专业学位类别的首次硕导遴选和上岗资格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经 遴选获硕导资格的,视为当年(2025 年)和次年(2026 年)的上岗资格考核均 为合格。
四、上岗资格条件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民 大校办发〔2025〕8 号)以及研究生部(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关于 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年度导师上岗条件原则上不低于遴选条件。
(一)上岗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本年度申请上岗的导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严格要求 自己,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 申请者年龄,原则上应在 58 周岁以下(截止当年 6 月 30 日)。正在主持 T4 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60 岁(截止当年 6 月 30 日)。与 学校有其他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注:科研项目及成果级别根据《湖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 法》最新版认定。下同。)
3.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博士学位。
(4)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①有一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②有一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③受到一次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处理的;
④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二)上岗应符合的业绩条件
1.专业学位导师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 究、项目开发的经历。
2.近五年至少主持 1 项 T7 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须有项目合同或立项文件。 在申请专业学位导师时,校内博士启动基金视同T7 级科研项目。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画册)。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公开发表 T5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 2 篇;
(2)至少公开发表 T4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 1 篇;
(3)至少公开出版 T3 级及以上学术著作(画册)1 部。
4.近五年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完成人获 1 项 T6 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2)以第一完成人获 1 项 T3 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或获 2 项 T4 级知识产权;
(3)以第一完成人完成 1 项 T6 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转化;
(4)以第一完成人制定 1 项 T3 级及以上技术标准;
(5)以第一完成人获批 1 项 T5 级及以上决策咨询;
(6)以第一完成人完成 1 项 T3 级及以上创作;
(7)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案例库建设成果被“ 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 ”收 录,或在“ 中国案例研究期刊联盟 ”成员期刊发表,或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 员会平台上线,或获得省级案例库建设项目,或成果完成人被邀请在案例建设国 际研讨会等会议作专题报告;
(8)以第一完成人负责的课程建设成果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入库, 或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平台上线,入库或上线文件下达之日起 5 年有效; 或主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或主持校级本科优质课程,课程认定文件下达之日起 4 年有效;或主持校级研究生优质课程,课程立项建设文件下达之日起 3 年有效;
(9)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学生排序第 1),或指 导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 T6 级及以上学 术论文 1 篇,或指导学生获批 T4 级及以上知识产权 1 项(须有指导教师奖励证 书或文件证明);
(10)以第一导师指导本校本科生获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1 篇及以上。
5.截止资格审核之日,人文社会科学类导师申请者账上科研经费不得低于人 民币 5 万元,自然科学类导师申请者账上科研经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8 万元(其中 工科类导师申请者账上科研经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校内导师科研经费 包括博士启动基金、校外项目到账经费,以科学发展研究院、人事处证明为准; 校外导师科研经费由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则上与校内导师执行同一经费标准。
五、上岗资格考核结果的确定及公示
(一)上岗资格考核结果的确定
1.导师上岗资格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形。通过上岗资格考核的, 下一学年度具备研究生新生招生资格;上岗资格考核不通过或未提出上岗资格考 核申请的,停止下一学年度研究生新生招生资格。
2.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岗资格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1)近 5 年未主持 T7 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没有 T5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 或者 T3 级及以上学术著作(画册)的。
(2)考核时人文社会科学类导师账上科研经费低于人民币 5 万元, 自然科 学类导师账上科研经费低于人民币 8 万元(其中工科类导师申请者账上科研经费 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3)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论文抽检中,其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认定为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的。
(4)考核年度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有 1 篇盲评不通过的;
(5)指导的研究生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具有学术不端、舞弊、作假等严 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行为,且导师未尽指导责任的。
(6)其他当年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情形。
(二)上岗资格考核结果公示
上岗导师名单由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 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培养单位发文公布并报研究生部(处)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 理办公室备案。
六、上岗资格的取消
(一)导师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导师资格:
1.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其所指导的研究生连续 2 年或同时有 2 篇及以上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的;
2.连续三年没有在所在的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研究生新生的;
3.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术道德行为并被有关机关处理的;
4. 因疏于管理造成指导的研究生发生重大事故并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5.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6. 因离退休或调离本校,且不再承担本校研究生指导工作的;
7.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导师的情形。
(二)因“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被取消导师资格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 师资格;其他情形被取消导师资格的,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师资格。重新申请 导师资格的,按新增导师相应程序申报。
七、其他
未尽事宜,依《湖北民族大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 办法》(民大校办发〔2025〕8 号)执行。
(作者:体育学院 编辑 体育学院 审核:学科建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