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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与缺额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5来源: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研究方向

调剂余额

10517

设计

少数民族文化元素设计与创新

2

乡村人居环境设计

5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为准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4月8日00:00-15:00。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接受调剂初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试成绩要求

其他要求

135700,设计

1357,设计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

(2)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院不接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遴选规则

(1)调剂初试专业

设计大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

(2)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试名额

我院按2:1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其他学业水平条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方式、要求、内容、资格审核材料、复试费、成绩计算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3.复试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12日

08:00—08:40

缴纳复试费(100元)资格审查

美术与设计学院二楼教学科

4月12日

08:50—12:0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美术与设计学院7304教室

英语水平测试

美术与设计学院7206教室

综合素质面试

美术与设计学院7306教室

4月12日

14:30—17:30

专业课笔试(快题设计)

美术与设计学院7304教室

4月13日

8:30—11:30;

14:30—17:30

同等学力科目加试

美术与设计学院7306教室

备注:考生根据抽签依次到相应教室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专业科目加试: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美术与设计学院组织,设计加试《造型基础》《设计色彩》。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待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复试科目中,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课笔试单科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任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思想品德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意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按方向录取。录取综合两个方面:一、少数民族文化元素设计与创新方向调剂以本科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为主,乡村人居环境设计方向调剂以本科专业为环境设计方向为主。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折算之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专业方向。

(4)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招生计划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美术与设计学院(接收电子文档的邮箱为:389677243@qq.com,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六、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渠道

1.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后3个月内,校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美术与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向老师:13227491988    黄老师:15928158264

6.投诉申诉电话

王老师:1800726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