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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园艺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1-03-26 11:45:51

林学园艺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1. 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 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加强监督、严谨规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 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林学园艺学院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工作督察小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

4)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复试前随机抽签组成)

2. 复试组织机构职责

林学园艺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对复试与录取全过程的监督与巡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复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工作。

所有复试工作人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整个复试的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过程(在标准化考场教室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素质面试前抽签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面试顺序。评委老师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在面试结束后交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统一保管。

三、调剂工作

1. 林学园艺学院与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随时协调沟通调剂工作,在网上公布调剂日程安排,及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和反馈复试通知,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 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但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仅接收第一志愿为农学类的考生的调剂申请)。由林学园艺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一志愿上B区线考生若需要调剂专业,仍需进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院。

3. 调剂考生遴选

林学园艺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专业相符、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林学园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政策审核后确定名单,由学校研招办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其他歧视性条件。

4. 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学校研招办审定。

3)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20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四、复试

1. 复试考生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

2)我院4个专业均不招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3)我院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 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调整。

1)资格审查:考生到林学园艺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其他: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时上交

3)专业课笔试:报考森林经理学野生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方向的考生,专业课笔试课程为《植物生理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务请带上身份证和初试时的准考证(或本科学生证)

4)英语水平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阅读和翻译能力,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

5)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必答题和导师随机提问两个环节,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6)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两门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及格方具有被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3. 参加复试考生人数

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为计划招生人数的150%,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4. 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第一轮复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

329  08:00-09:00

资格审查

林学园艺学院1楼学科建设科

09:00-11:30

缴纳复试费100

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林学园艺学院2楼会议室

14:00-17:30

综合素质面试

修远楼5B215教室

330  08:30-11:00

英语笔试

修远楼5B205教室

14:30-17:00

植物生理学笔试

修远楼5B205教室

复试期间自由安排时间(上午)

体检空腹

湖北民族大学

附属民大医院

2)第二轮复试(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同第一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调剂情况另行确定时间并将第一时间通过学院官网以及QQ694244991等形式告知调剂生。

五、成绩及录取

1. 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人数。

2. 复试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5. 每个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6.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由林学园艺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7. 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林学园艺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 依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 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林学园艺学院将通过本学院网站或宣传橱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学科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招生计划及缺额、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参与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本学院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本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4.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林学园艺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林学园艺学院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都要录音录像。

6.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7. 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8. 我校纪检(督察处)办公电话: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七、疫情防控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湖北民族大学林学园艺学院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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