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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

时间:2016-01-04 11:16:00    来源:    作者:

院各基层教学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2017年项目申报通知,学校也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网址:isi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项目指南、基金条例及有关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上查阅下载)

4、在线申请开通方式: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先要申请开通,发邮件给学校科技处,激活与注册成功后再网上填报。(申请邮件信息:申请人姓名、学院、职称、常用邮箱、联系电话和手机号;请在1月10日前申请开通)

(承担过基金项目或在线申请过项目的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请按基金委网提示找回或与科技处联系kjczdj@163.com)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在线填报中,如遇到网络系统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或电邮support@nsfc.gov.cn

8、今年科技处不再集中组织外聘专家初审,请各位申报教师2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书3份上交到学科建设科涂星老师处,我科室将充分利用学科资源优势组织评审,提出相应修改意见,以确保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质量。3月7日前,将正式申报书上交到学科建设科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无误后或修改通过后,学科建设科将统一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包括1份纸质申请书、已签名和盖合作单位公章),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0日5点。10日后科技处进行汇总、电子文件上传和材料上报,请各基层教学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

9、医学院按照“十三五”规划,应申报课题不少于15项,其中青年基金不少于5项,请年龄不超过55岁的高级职称教师及今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纳入科研动态管理。

申报过程中请申请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与条件(特别是限项要求)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电话:8437810 15826707150(涂星)

学科建设科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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