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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4 17:0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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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及《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及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阳光招生的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复试专业及招生计划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表1。

 三、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资格确定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180分(不含单科为0分)。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3.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我院按1:2.5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3月30日8:00开始。第二批:调剂复试将在第一志愿复试后尽快安排,具体通知详见“四.调剂的第1条”。

5.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8:00到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楼2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以定向(包括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要提供户口(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⑥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招生学院。

6.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分钟)

时间:2023年3月30日11:10-12:30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综合面试

时间:2023年3月30日14:00-18:00

综合面试过程按照以下内容依次进行:

①自我介绍(3分钟)

考生介绍个人情况、现时表现、学习业绩、考研目的和学习打算等。

②英语水平测试(4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

③专业综合知识考查(8分钟)

分为抽题回答、考核提问两个环节,满分100分。

回答抽取的专业试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提问。考察考生的学习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考核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均为100分。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课笔试安排见表2。


7.同等学力加试

各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表3。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及名额。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生源缺额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调剂日程安排请关注学校官网关于调剂的通知。

2.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上要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专业的认定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我院按1:2.5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对符合以上调剂原则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20小时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我院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调剂考生须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条件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考查成绩×40%。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复试总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与入学总成绩一起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5.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舞弊者不予录取。

7.录取原则。考生的录取按照本专业入学总成绩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轮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优先择优录取,第二轮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8.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我院。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后3个月内,校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集成楼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0718-8439993 (招生办公室)

艾老师 15549135557     王老师 13343553057

6. 投诉申诉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