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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调(停)课及补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3-06-24  点击量: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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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工程学院调(停)课及补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纪律,确保课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信息工程学院除在遵守学校教务处关于湖北民族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特做以下规定。
  1、需请假的教师原则上首先要在本教研室或同一教学团队中安排老师替代上课,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确因无法找到替代教师的方可申请调(停)课。
  2、申请调(停)课的老师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需出示原始会议通知书,因家事的教师需出示请假申请书,因二级学院安排的出差由审批者确认。
  3、教学科应严格执行学校的调(停)课相关规定,做到每次调(停)课手续的完整性,并保存好相应手续,以备查档。
  4、教师应确保调(停)课后的补课,补课时需由教师到教学科领取《湖北民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调(停)课补课记录卡》,补课完成后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由学习委员签字,教学科确认后方可认为补课完成。
  5、教学科在每个学期结束前认真核对调(停)课申请书与补课记录卡,未完成补课的教师视为未完成该门课程的教学计划。

 


  [责任编辑: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