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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20-10-14 16:17:54   来源:  点击:

1  目的

为有效保障实验室实验安全,在实验室突发化学危险品安全事件时,有序地指导、组织开展抢救工作,防止实验室化学污染和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2  适用范围

2.1  本预案适用于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化学危险品污染、危害事件。主要包括:1)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侵害;3)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化学品污染事件。

2.2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全体管理人员和实验课老师均应熟识本预案。

3 组织机构

组长:张驰,邓顺松

副组长:周志

疏散引导员:田国政,张建新,周光来,田成,黄秀芳,安建辉、马琼、李玲,曾智

应急报警员:周志,田国政,张建新,周光来,田成,黄秀芳,安建辉、马琼、李玲,曾智。

火灾扑救、化学危险品处理员:实验室全体管理人员及实验课上课老师。

4  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4.1 组长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副组长协助组长的全面工作。

4.2 疏散引导员职责:及时组织现场及实验室人员、学生及其它在场人员迅速撤离现场,设立安全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3 应急报警员职责:应立即报告保卫民大附属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由到场医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况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报告,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引起较大火灾时,拨打“119” 火警电话。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并在力所能及且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专业教师进行现场紧急补救。

4.4  清除无害化成职责:选用正确的收集、处理方法,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清理清污工作。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有效地保护或者转移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受污染。

5 预防措施

5.1 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5.2 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对于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5.3 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5.3.1 易燃物强氧化剂、有毒物品应分开放置。

5.3.2 实验室门口常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防火器材。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以避免化学品引起火灾

5.3.3 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限量使用。操作过程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有毒的废物、废液经过处理后再排放。

5.3.4 实验室里备有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贮放下列用品:1.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胶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2.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钾的酒精溶液)、红汞水(2%)或龙胆紫药水(供外伤用)。注意:红汞与碘酒不能合用。3.治烫伤的软膏、消炎粉、甘油、医用酒精、凡士林等。4.硼酸(2%的水溶液)。5.醋酸(2%的水溶液)。6.高锰酸钾晶体,用时溶于水制成溶液。

5.4 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5.5 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见处理程序)。

5.6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6 应急控制措施

6.1  对实验室安全事件综合评估

6.1.1 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6.1.2  对污染的物品、区域、侵害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6.1.3  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对于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源的丢失或被盗事件,应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6.2  现场控制措施

6.2.1 根据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或实验区。

6.2.2  对于受到实验室安全事件影响的病人实行就地报告,通过“绿色通道”送至实验室人员感染救治点。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6.2.3 对于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6.2.4 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6.2.5 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必要进行人员疏散。

6.3  追踪监测

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4  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对于受到侵害事件的实验室人员,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7 应急处理程序

7.1 一般化学性污染(溢出或暴露)应急处置措施

7.1.1  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不靠近水源时可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伤或毒物落入眼睛内,经水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7.1.2  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7.1.3 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溢出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人员 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拨打120电话急救。

7.1.4 遇到化学品中毒,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常用的急救方法是给中毒者先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给以面粉和水、鸡蛋白、牛奶和食用油等缓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对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内服,以促使呕吐,然后送医治疗。经皮肤中毒者,直接送医治疗。

7.1.5  遇到化学品烧伤时,如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7.2 严重化学性污染(重大污染或燃烧、爆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JY-SOP-C0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见应急处置流程图。

7.3 发生涉恐事件应急处置

做好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保管和使用记录。一旦被盗,应立即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部门,查明被盗数量,估计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4 应急处置流程图

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8 保障措施

8.1 技术保障: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8.2 人员培训:加强对涉及实验室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8.3 监督检查:实验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实验室检查制度。

8.4 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工作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9 支持性文件

9.1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200445日发布,2004101日起施行。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布,2002年111日起施行。

9.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3月8日发布,2006年5月1日施行。

9.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2发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9.5 JY-PF-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

9.6 JY-SOP-C0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编辑: 生物示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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