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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14:59:58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民族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鄂民院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大类。

1. “创新训练”类项目: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的具有较强专业背景和学术研究价值的创新性课题研究工作,通过项目研究完成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

2. “创业训练”类项目:在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模拟企业运行,锻炼学生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要求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以成熟技术或产品为推广载体,通过实施商业策划书,模拟企业运作、参与企业实践,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撰写创业报告。

3. “创业实践”类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要求在项目实施期间完成产品的包装和上市,并注册正式的企业开展业务。

二、为了扩大学生的受益面,要求每个学院至少推荐20项,其中“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各1项以上。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请各位指导教师从项目选题、可行性分析、项目研究内容的确定、关键技术和实施方案的论证等方面进行系统指导。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作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特别优秀的项目作为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获批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由学校教务处资助;获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由二级学院资助。

四、“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类项目的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每名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含主持项目)最多只能参与3项,每个项目参与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类项目负责人若为我校普通本科毕业且正在自主创业的学生,要求毕业年时间为2012年6月以后。“创业实践”类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五、各项目组要认真填写“2017年度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中“项目简介”内容,要求在200字以内将项目立项意义、目的、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及预期成效进行简要描述,做到言简意赅。

六、请各学院于2017年4月5日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2017年度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及其电子稿报送教务处217室。“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还需提交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稿。联系电话:0718-8437552转8001,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2.2017年度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3月8日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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