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规定,现将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在湖北民族大学进行笔试(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笔试考场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30前到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36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维汉双语表达能力、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等。
(三)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https://www.hbmzu.edu.cn/rsc/),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一)面试入围及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面试入围比例按照《岗位表》执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5:00-6:00,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436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④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在湖北民族大学进行面试(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面试考场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
(三)面试形式及分值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则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则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五)面试程序
1.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二者缺一不可)。
2.考务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考务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完签后由引导员带到候考室候考。
4.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导员带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三、考生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两项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方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居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居前。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照笔试、面试公告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作为考试的凭据。
(三)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子记事本、录音笔、智能手表(眼镜)等具有储存、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有违反且劝其不改者,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面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期间,严禁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家庭背景等任何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候考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得到允许。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须按照试题要求使用普通话作答,完成作答后应报告“答题完毕”。
(七)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笔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面试结束后,考生到指定地点候分,待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面试开考后,因考生弃权、缺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六、信息发布与联系方式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为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
咨询电话:0718-820988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8-843838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