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4月8日0时--2025年4月8日14时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B类考生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01(教育学)或0451(教育),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填报本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自动解锁,未收到本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本院。照片发送到邮箱: 272861954@qq.com。
(2)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本专业调入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应届毕业生请勿报考,以免浪费调剂机会。
(3)本院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名额。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复试比例
按2:1(复试考生数与调剂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流程
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复试流程、内容、成绩计算方式均按照《湖北民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www.hbmzu.edu.cn/jyxy/info/1072/2661.htm)进行。
五、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因考生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相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的;
(4)复试不合格的(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向招生学院(部)提交纸质或清晰电子版体检报告(邮箱:272861954@qq.com)。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七、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渠道
1.复试前本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报请学校和省招办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9A508(邮编445000)
联系人:李老师(15377226730)、黄老师(15172939865)
5. 投诉申诉电话
学院办公室:0718—8266702、8238334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
杨老师(13659867290)、李老师(13477253286)
湖北民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4月3日
作者:李梦琪 责编:黄力 审签:曹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