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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采购】湖北民族大学新区停车场及立人片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2022-07-14 17:16:45 编辑:zcglc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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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新区停车场及立人片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民族大学行政大楼5楼52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28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DTY2022-0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10219

3.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新区停车场及立人片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27万元

6.最高限价:14.27万元

7.采购需求:负责学校新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和立人片区雨污改造及综合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做好“四控、三管、一协调”工作。新校区停车场位于学校新校区西区西南侧,为学校新校区新建项目,该项目用地约30亩,设计停车位240个,充电车位25个;立人公寓雨污改造及架空层综合环境治理工程位于学校立人公寓下方,该项目为综合环境改造,改造面积约28907平方米。

8.合同履行期限(即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与施工合同时间同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2供应商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不少5名:其中总监1名,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至少2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所有拟派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6.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4供应商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15日至2022年7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大楼5楼521室

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至hbmyztb@163.com邮箱,经电话确认(0718-8459856)后,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7288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728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5楼52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728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5楼52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民族大学官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处室: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1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家居6号楼402室

联系人:陆亚美

驻地联系电话:0718-8459856

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230198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