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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市教育局共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7月13日,由湖北民族大学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市教育局三方共建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学校行政楼三号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军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恩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恩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志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昌慧、恩施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学明出席仪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汪燕,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万力,教务处副处长陈龙菊,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市教育局的部分工作人员以及法学院的部分老师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

李军在讲话中指出,我校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一直致力于服务恩施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市教育局与湖北民族大学共同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正当其时。他希望基地在未来的建设中,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加强校内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守正创新,争取建成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样板。

张国对基地的建设背景做了详细介绍。他指出,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是适应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要求,进一步创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构建全方位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大举措。甘志明宣读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陈龙菊代表我校与谭昌慧、张学明签订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合作协议。汪燕代表我校与张国、甘志明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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