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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办法(试行)

2021-09-29 11:14:51


 

为加强我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我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北民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时间安排

我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在每年9月进行。

二、参加对象

1.当年入学的我院全体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以及上届录取因故推迟到本年度入学的研究生。

2.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符合当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的我院研究生导师。

三、选择原则

1.由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与学院集中安排相结合。

2. 学院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导师人数与入学研究生人数来确定每位导师平均可指导学生数量,每位导师每届最多指导3名研究生。

四、程序与办法

1.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当年符合上岗条件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2. 学院在网站上完善导师个人基本信息;实现信息公开,便于研究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3.在双向选择见面会召开后,研究生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与意愿,认真填写《湖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每位研究生可选填两个志愿。

4. 填好《双向选择志愿表》后,一周之内,研究生本人请第一志愿导师签字,上交至MTI教育中心。

5. 每位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签字选择两名研究生。

6. 学院根据师生双向选择汇总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审核后确定选择结果。

7. 学院发文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8. 研究生秘书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本学院师生互选结果。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219月起试行,由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科及MTI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湖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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