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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0-03-16 21:32:2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第九条“改革教师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中小学校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从通过三级以上认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乡村学校招聘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可不进行笔试。”之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拟面向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2020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语文11人;中小学数学32人;中小学英语2人;中小学音乐3人;中小学体育1人;中小学美术6人。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0届毕业生,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为普通二类本科及以上)。

4.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或省级高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技能比赛一等奖,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5.在校学习专业课平均成绩须在78分及以上。

6.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门类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全日制研究生应聘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必须一致)。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

(4)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

(5)2019年12月已报名参加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aqjyzp@163.com。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或学校出具本人在2020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专业课考试成绩表等材料的电子照片,并在面试当日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三方就业协议书》。并要求本人承诺:本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预计×××日前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到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要求:

工作人员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并回复审核意见。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咸安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10-15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根据实际分若干个组,每组考官3至5人,工作人员1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考试时间、地点等疫情一结束另行邮件或电话通知。

面试后,区教育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0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有关要求

1、成立专班。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办共同组织实施,由区教育局长王元宏、区人社局长汪性智任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吴浩、区人社局副局长周立福任副组长,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8322025

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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