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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职责


    一、领导分工

    熊彪: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主持校友工作办公室、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分管基金管理科。

    向贤海: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校友工作,分管综合科。

    二、科室成员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联系电话

    综合科科长

    吴   萍

    校友办办公楼201

    0718-8989228

    基金管理科科长

    谭学文

    校友办办公楼201

    0718-8989228

    三、职能职责

    校友会

    1.收集校友的资料和信息,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

    2.组织、协调校友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

    3.收集校友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开发和利用校友资源服务母校发展。

    4.指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筹建成立湖北民族大学地方校友会、行业校友会、专业校友会等。

    5.指导地方校友会开展工作,加强同地方校友会的联系、沟通与合作,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搭建合作平台。

    6.管理校友会微信公众平台、校友会网站、校友之家。

    7.杰出校友、优秀校友的宣传工作。

    8.完成教育厅、民政厅等上级部门对校友会的专项检查和年检工作。

    9.做好校友会与学校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工作。

    基金会秘书处

    1.制定接受捐赠、资金运作管理等规章制度,提供社会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

    2.广泛联络社会各界和校友,为学校开拓办学资源、组织社会捐赠等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3.策划、联络捐赠项目,代表学校和基金会办理接受社会捐赠的相关手续,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

    4.对学校及各学院(部门)接受社会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代表学校及时向捐赠方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5.协调落实捐赠协议中学校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监督、保障捐赠协议的执行。

    6.管理、监督基金会资助项目的申请、立项、评估及审批工作。

    7.按照学校要求,协调落实资金筹集的奖励方案。

    8.汇集捐赠信息和材料,建立捐赠档案,负责各类捐赠证书及捐赠纪念品的制作与发放。

    9.组织召开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并做好会务工作、形成书面会议决议并报备。

    10.完成教育厅、民政厅等上级部门对基金会的专项检查和年检工作。

    11.根据财政厅对捐赠收入财政配比专项资金申报的要求和细则,协助学校做好财政配比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12.做好基金会与学校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