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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2-06-11 23:52:10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做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准备工作;

(二)、做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证明出具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大举措,且从上年度开始,恩施当地银行不受理我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贷款)申请,引导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利用假期按程序、按要求积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切实解决自身困难。

(二)、召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培训会。各学院在放假前利用晚点名、集中宣讲等形式对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进行办理流程培训,并要求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等资料在本单位教学楼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宣传。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熟悉网上操作程序。湖北省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仍将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提前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其它大多省市操作程序也是一致的,若有不同请学生咨询生源地资助中心。

2、合理确定申请金额。湖北省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原则上以“学费”或“学费+住宿费”为限、“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即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各学院在出具贷款证明时,要核实学生学费、住宿费金额,指导学生合理申报,不要申请过大,以免造成多余资金“支付宝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也避免增加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款压力。

3、指导学生熟悉贷款政策。为使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就了解还款程序、养成按时还款习惯,今年,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学生申请贷款时,增加对贷款申请人的考核程序,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将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附件)为主,请申请学生提前熟悉政策。

(三)、严格审核,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证明出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者基本条件:一是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为成教插班、自考、非学历教育等非普通全日制学生出具申请贷款证明;二是必须纳入贫困生数据库管理的贫困学生,且要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本学年已经获得的资助、上一年学费缴纳情况进行,不得为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出具申请证明,也不得为经济条件好转的学生开具续贷证明。若因突发变故等暂未纳入贫困生数据库管理的学生,需提供突发情况证明。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校证明出具工作进行检查,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反映学校出具证明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经核实将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扣减学校贷款额度,直至停办学校贷款资格。据此特别强调,凡为非贫困学生出具证明者,经查实或经生源地资助中心反馈,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2、办理程序:

①学生自愿申请,学生科审核。

②符合条件者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费、住宿费为实际金额,也可为准备申贷金额,若填写准备申贷金额见上“合理确定申请金额”要求)。

③为符合条件者出具证明。要求统一打印,无任何涂改,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时间为实际出具时间,将“学生资助中心”落款下时间也一并填写)。

④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要求同时上交统计表电子、纸质文档各一份,“证明”按序号排好审核盖章)

⑤下发证明,并提醒学生在办理贷款前要在学生承诺处签字认可。要求学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相关要求:①统计表相关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且电子档要核实无误,经办人签字,学生科审核后上交;②要通知到位,要求学生及时办理,资助中心不接受任何个人办理,原则上不补办。确需补办者必须由分管老师亲自办理,并重新上报修改后的统计表;③以上表格请在请到学生资助工作QQ群共享或学生工作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不能修改格式。

4、各院要特别强调:学生在获得贷款后第二年或毕业前就办理提前还款者,各地教育局和学校将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属于申贷时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而骗取贷款、骗取财政贴息的情况,要追究其责任。

(四)、加强教育,做好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1、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学生出现退学、休学、转学、参军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各院要及时统计并报告学生资助中心,同时要求学生及时向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报告办理相关手续。若不及时报告将直接影响国家贴息。

3、要教育学生养成经常登录贷款系统习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贷款系统中更新,并及时告知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

4、各学院要利用晚点名、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办理过贷款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征信知识教育等活动。

湖北民族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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