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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者须知

2011-10-20 21:48:23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亲爱的同学:

恭喜您即将顺利的完成学业,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由于您在大学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天元支行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银行已将您的国家助学贷款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信用保险。以下内容我们有义务让您知悉:

1、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天元支行会将与您有关的贷款资料录入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录入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贷款信息。您如未按照约定的期限、金额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您的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有可能因为您的不良信用记录不再为您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如果您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银行有权将名单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可以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您的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并且有权联合各相关单位对您采取各种相应应对措施。

3、您的具体还款计划和还款金额信息,可登录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网站学贷险专栏查询:http://www.gjzxdk.com。

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天元支行

华安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回执

本人已知悉并接受,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天元支行授权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对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催收。如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拖欠还款的,华安保险公司在赔偿后,将依法获得代位追偿权,并由华安保险公司负责追偿;同时本人授权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天元支行在华安保险公司赔偿后,如本人个人账户出现余额的,将本人个人账户余额直接划转到华安保险公司的指定账户,所划转金额以保险公司已赔偿金额为限。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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