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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门禁管理的通知

来源:   编辑:pamd    发布时间:2020-10-07 12:58:12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

校属各单位及校内各住户:

按照疫情防控及校园封闭管理的要求,现就加强校园门禁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出入证》的规范使用

通过值勤核查发现,有学生伪造纸质《出入证》、教职员工给学生转借《出入证》、《出入证》证照信息不完整等情形,为加强管理,《出入证》规范使用要求为:

1.《出入证》证照信息必须完整。姓名、归口部门、编号、本人照片,四要素缺一不可,10月12日8:00起,信息仍不完整者,保卫处直接收回《出入证》。

2.《出入证》为一人一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即日起,一经发现违规转借,保卫处除直接收回《出入证》外,将相关人交学校相应部门处理。

3.毕业生返校期间,有部分单位(学生协助单位工作)或个人(教工将房屋出租给学生的)为学生办理了《出入证》,请相关单位及教工收回《出入证》交保卫处,原学生持有的《出入证》不再有效;请国际教育学院收回留学生的《出入证》,学生若有必须,按请假流程办理。

4.严禁伪造、倒买倒卖《出入证》,再经发现,将相关人交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二、电子出入证的申请办理

为便于管理,委托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开发了电子出入证,具体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湖北民族大学微服务”或扫码关注(二维码附后)。

2.学校教职工:点击“个人中心”进入“用户认证”界面,用户账号为学校统一认证账号(用户名:职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8位),登录绑定成功后,上传认证照片(高清纵向大头照)待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校内通行证”,即可生成电子出入证,等同纸质《出入证》可在进出校门时出示。

3.职工家属、租住户、校内务工、校外购房等类别人员:在公众号首页点击“微服务”后,点击“常住人口”,进入“常住人口登记”页面,点击“添加”后选择身份类型,按照页面提示填报上传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对个人身份审核(务工人员需归口管理部门提供核准的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点击“校内通行证”进行绑定(选择身份类别、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绑定成功即可生成电子出入证。

4.公务来访人员:在点击“微服务”后,点击“访客登记”,进入访客登记页面,点击“添加”,按照提示填报访问人、访问单位、事由、日期、时段等内容后点击“下一步”、“添加人员”,填写随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并上传个人照片,可多人一并添加,提交等待审核(建议访客提前1至2天申报),审核通过,便可在“微服务”--“访客登记”--“已登记列表”,点击列表日期便生成“申请信息”页,可在进出校门时向值班人员出示。

电子出入证将作为登记校内人口信息和门禁管理的重要载体,请校内职工及家属、租住户、校内务工、校外购房等类别人员尽快登记办理,待系统信息完善时机成熟时,校区实行刷脸出入。现阶段,纸质《出入证》与电子出入证等同使用。

三、恢复停车收费秩序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内车辆的管理,经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决定于2020年10月9日8:00起恢复社会车辆停车收费服务,并试行扫码缴费自助模式(无人工),请相关车辆于此前驶离校园,以免由此产生的大额费用。

保卫处服务联系人:胡世宇, 电话:156 7151 6699

特此通知!


                         湖北民族大学保卫处

                          2020年10月7日

附:微服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