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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课程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23 10:17:58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经济与管理学院课程建设方案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证。为贯彻教育部教高[2007]1号、2号文件及《湖北民族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教学资源,提高我校教师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升我院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课程建设工作,进行规范的、科学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课程建设,建设一支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精通业务,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的师资团队;建立体现教学规律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与教学管理系统;规范课程教学文件;选用或编写教学内容先进的教材、辅助教材、参考文献资料;引进、开发具有一定水平的试题库;创新教学方法,采用先进教学手段,形成教师个人独特的教学风格,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力争一批课程达到国内同类地方院校中的先进水平。
  二、课程建设的类型与范围
  1、课程建设的类型: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
  2、课程建设的范围: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社科部所承担的全校性的公共课。
  三、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
  1、教学队伍:包括教师队伍(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实验教师)的结构及整体素质,教师的科学研究、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
  2、教学内容:包括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内容、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实践教学等。
  3、教学条件:包括课程教学文件、教材及相关资料、题库、实验室、课程实践与实习基地、网络教学环境等。
  4、教学方法与手段。
  5、教学效果:包括考试、教学效果评价等。
  6、精品课程的特色内容。
  四、课程建设的条件
  见湖北民族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方案。
  五、课程建设的申报
  1、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由教研室书面提出,课程负责人填写“财经政法学院课程建设申报表”。
  2、具有课程负责人资格的教师,只能报1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同时可报2门相近课程的主讲教师,其科研、教研成果只能记在所负责课程的名下。
  具有辅助教师、实验教师资格的教师,可报不超过2门课程的辅助教师、实验教师,其科研、教研成果只能记在主攻方向课程的名下。
  3、填写课程建设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教研室存档,一份送教学科(附软盘)。
  六、课程建设的评审
  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评审由教学科、学术委员会查看相应课程建设档案资料,对照湖北民族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表格、说明材料、上网资源、网上点击、教学录相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经学院党委审批,由学院授予“院级优质课程”、“院级精品课程”称号。
  七、课程建设的检查与升级
  1、课程建设每两年检查一次。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由教学科、学术委员会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但保留两年复查的资格。
  2、课程建设二年一个周期,这也是课程升级的建设期,通过两年建设,没有申报合格课程的可申报合格课程,合格课程可申报优质课程,优质课程可申报精品课程,同时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及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八、课程建设的规划
  1、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基础,是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品牌专业的建设。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教师,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对人才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质量这条生命线,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竞争能力为重点,整合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促进学院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建立学校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三级课程体系。
  2、教学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规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工作,并保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为主,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及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教学科要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要以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3、课程建设规划内容包括总体目标、远期规划(教师队伍、实验条件、教材建设及教学研究改革)、近期计划、实施措施、所需经费。
  4、二级学院要制定总体课程建设规划,教研室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建立课程建设档案。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送教学科一份备案。
  九、课程建设的经费
  课程建设经费实行课程负责人使用,院部主管理领导签字,院长审批,计财处报销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无计划开支。经费主要用于本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现代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应用所需的网络制作、更新、维护,教学录像、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教材教参编审、申报精品课程的纸质材料打印等费用。
  十、课程建设的管理
  1、教学科建立课程建设档案。
  2、课程建设列入学院教学工作计划。
  3、课程建设升级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学院及有关部门检查。
  4、学术委员会对课程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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