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优质课奖评选办法(试行)
指导思想:通过教师优质课奖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学规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评选对象及分组:评选对象为全院专职教师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近四年内无教学事故和纪律处分。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近四年来承担本校本.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
4.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近两年为优秀。
5.备、讲、辅、改、考各个教学环节规范到位。
6.积极参与课程建设,重视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评选办法
教师优质课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系部初评、推荐。
1.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系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认真组织初评,向二级学院荐参加校级优质课奖评选教师名单。
2.申报教师应认真填写“财经政法学院教师优质课奖申请表”,并交一章教学内容的详细教案、讲稿,提交所主讲课程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验改革与创新的文字说明材料(1500字左右)。有自制多媒体教学课件的提供课件。有教学研究论文的,提供论文(公开发表)复印件。
3.参评教师所在各系部组织初评,并在申请表中填写各系部的推荐意见。
第二阶段:院级评审
1.组织教学专家听课.评课,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评价表”。
2.组织教学专家看教案.多媒体课件及有关材料,调研学生作业本.试卷,对教师教学.教研.教改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教师教学.教研.教改情况评价表”。
3.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填写“学生座谈会评价表”。
4.综合评价。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评价占25%,基本教学环节占25%,教学、教研、教改情况评价占25%,学生评价占25%,按百分制计算参评教师综合评价得分。
5.根据参评教师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由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提出入选教师优质课奖的建议名单。
第三阶段:公示、审批
1.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保证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公开评议,宁缺勿滥。
2.公示入选教师优质课奖的建议名单,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为异议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入选教师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教学科或学术委员会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
3.教学科与学术委员会对异议进行调查,查明情况。若无异议,由学术委员会确定教师优质课获奖名单,并报学院党委。
4.由学院党委研究.审批。
四、奖励办法
1.每届设一.二.三等奖。由学院行文表彰、奖励。
2.根据我院评审结果报送参加参加组织的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