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年)》、《关于印发<2018 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8]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1.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防范意识,促进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贷款还款义务。
2.组织还款流程培训。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讲解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
3.填写还款确认书。培训会现场,贷款毕业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2),对贷款金额有疑问者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明细。
4.网上毕业确认申请。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
5.现场毕业确认签字。贷款毕业生在相应时间段,持本人身份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签字。
二、相关情况说明
1.贷款还款流程、支付宝操作程序、网上毕业确认申请等培训内容参见《2019届贷款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指南》;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课时;培训地点原则上应选择计算机教室,可以实际操作;培训目标要达到人人皆会操作。
2.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完成纸质、网上及现场确认三个环节,将“通知单”交至学生科后,视为完成全流程。凡未完成毕业确认者按未完成毕业离校手续处理,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3.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贷款,毕业确认事宜需学生本人主动咨询贷款办理机构,按时依合同规定规范还款,避免因自身疏忽等原因造成被动违约。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已发放到学生本人,学校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告知此类学生须按规定提前自行偿还本息,避免逾期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5.遇休学、留级、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中心,并通知学生本人务必在8月1日前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后续展期或还款手续。
6.毕业贷款确认工作原则上要求学生本人办理,若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凭委托书(附件8)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
7.请贷款毕业生务必加入2019年毕业生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群(群号:1020246604),便于还款提醒等其他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
8.现场确认时间:5月20日9:30-12:30,15:30-18:30。请务必在5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流程。
9.各班级请在5月20日(周一)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科覃杰老师(1010907128@qq.com):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②贷款毕业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2/纸质版);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