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年工作安排,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湖北民族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奖励办法》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湖北民族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奖励办法》等制度按照2016版《学生手册》内容开展工作。
3、请各院结合实际尽快开展相关工作,于10月17日前上报评审结果。
4、校级先进班级由各学院评审、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参评总班级的10%。上报时只需上报《湖北民族学院先进班级申报表》,评选相关辅助材料由二级学院自行存档,不用上报。
5、请将校级先进班级推荐名单、学生综合测评结果汇总后一并上报。(纸质版请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学工处公文箱。)请严格按附件格式样本上报。
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3日
附格式样本:
XX学院优秀个人(方正仿宋简体 三号 加粗)
三好学生标兵(24 人)(方正仿宋简体 三号 加粗)
余佳睿(方正仿宋简体 三号 不加粗)010940141 (仿宋GB2312 三号 不加粗)
曾素雅010940222 李素娜010940309
黄少丽010940445 陶 山010940541 李际华010940608
三好学生(85人)
康美玉010940224 周 燕010940210 刘丹娜010940250
易海艳010940147 向 维010940138 赵崇崇010940705
尚 上010940803 李 京011040149 文 迪011040156
创三好积极分子(137 人)
向 蓉010940123 黄 蓉010940129 刘 敏010940120 米政法010940142 谢 佳010940119 田 燕010940234
XX学院优秀班集体(方正仿宋简体 三号 加粗)
0110405班 0111401班 0111403班(方正仿宋简体 三号 不加粗)
0111405班 0111407班
建议:换上报信息方式,自己排版,按电子表格上报,进行信息比对,减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