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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3 13:03:46  | 来源: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作者: |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 号)以及《湖北民族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鄂民院[2018]6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学校研究生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强监督、严谨规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组织管理

成立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由领导小组、督察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组、专业笔试组、英语水平测试组、综合素质面试组)组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院的复试工作,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签订保密承诺书,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成立复试监察小组和工作小组,审核本院 2018 年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考生资格。

监察小组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录取结果,监督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拟录取信息发布,确保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完成落实复试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协调组负责整个复试环节的统筹安排和衔接。

三.考生复试资格与复试流程

1.考生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按照 1:1.5 比例通知初试上线考生参加复试,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和调剂申请。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包括:复试资格公示与通知 思想品德考察 专业笔试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综合成绩公示 拟录取公示。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

(2)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不能够录取。

2.英语水平测试

(1)复试形式:笔试(60%)+面试(40%)

(2)面试内容:自我介绍(2 分钟)、短文朗读、抽题回答,满分 40 分。

(3)笔试内容: 阅读理解,满分 60 分。

3.专业课笔试

考试内容:参见《湖北民族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 150分钟,满分 100 分。

4.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社会实践、学习科研、工作表现、人文素质等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面试程序:

(1)全体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依次入场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试厅等候回避,面试完毕者不得返回候试厅,复试厅与候试厅内均进行电子信号屏蔽;

(3)内容与要求:

①考生自我介绍:不得介绍本人姓名,不得透露相关亲属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录取;介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第一学历及专业、录取后专业学习计划和目标,学习时间安排,限时 3 分钟;

②随机抽取题目,考生二选一现场作答,限时 5 分钟;

③面试老师提问,考生现场作答,限时 5 分钟。

④面试组打分,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交由书记员统计收档保存。

(二)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4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五.成绩与录取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及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复试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须合格(思想政治品德为“合格”,其他不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调入学科国家总分 B 线/第一志愿学科国家总分 B 线*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入学总成

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4. 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并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监督与复议

1.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院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录取程序公布以下信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或宣传橱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学科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招生计划及缺额、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参与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本学院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本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

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

事件。

4.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的全面监督,学院复试督察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所有环节实行全过程录像。

5.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6.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由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督察小组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联系方式:张老师:13971897830 谭老师:13886759718 王老师:13635766766

7.湖北民族学院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 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18672070825,电子邮箱:hbmzxyyz@163.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建设科

2018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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