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汪义 祝秋凤∕文 刘飞艳∕图)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在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恩施市消费者委员会协助下,我院团委与法学院团委联袂开展了“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青年志愿者向路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活动中,我院近30名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进行“消费维权”的宣传。在学校教育超市、二食堂对面、科技食堂及校外舞阳坝享买乐超市等人群集中地点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向消费者讲解维权指南和部分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技巧。宣传消费者享有的获得安全保障、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等权利。提醒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维权,拨打投诉电话。
据悉,团委还将利用微博快捷方便的特点,宣传消费权益知识,带动更多的同学加入维权队伍,从而增强我院学子维权意识。(责任编辑 樊诗宇 见习编辑 刘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