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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会计专硕调剂公告

    2024-04-07 08:42:36阅读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会计专硕招生

    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调剂余额

    备注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2

    专业硕士学位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为准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接收调剂的会计专硕生源缺额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0-4月8日14:00,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上关于调剂的通知。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接受调剂初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试成绩要求

    125300

    会计

    125300

    会计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其他专项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遴选规

    我院按13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其他学业水平条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方式

    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3.复试内容及复试安排

    序号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1

    报到、资格审查

    20244128:00-9:20

    湖北民族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面试

    20244129:30-11:30

    具体考试地点

    以学院现场通知为准

    3

    英语水平笔试

    202441214:30-15:30

    具体考试地点

    以学院现场通知为准

    4

    专业综合考查笔试

    202441216:00-17:50

    具体考试地点

    以学院现场通知为准


    4.资格审核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4)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5)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4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学院

    6)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次,复试报到时现场缴纳。

    6.成绩计算

    会计专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成绩(1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考查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考查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7.待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业务课一管理学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学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若学院在4月30日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收回并重新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新生入学项目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经济与管理学院。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六、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渠道

    1.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后3个月内,校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谭老师:13469725876     方老师:18771206546

    6.投诉申诉电话

    张老师:18671852055



    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