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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试行)

2023-05-24 14:54:17  来源:      点击数:

 为一步规范全省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职工大会,下同) 度运行,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 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基层企事业单位实际, 定本规范。

、总则

( ) 性质

职工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我国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 民主发展中的重要体现。

() 适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 下统称 企事业单位”) 组织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用本规范。

( ) 组织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分为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 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参加,职 工大由全体职工参加。职工大会依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 相关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执行


2.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大小、管理方式等确定职工代 大会制度的形式。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 会制度;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 制度,也可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 各方职责

1.党组织职

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工作 导,给予大力支持,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提供组织 保证。

2.企事业单位行政职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 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本单位民 管理活动,并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 保障。

3.工会职责

事业单位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 大会的筹备、组织和日常工作。

二、职工代表

( ) 职工代表条

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以


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上级委派 或由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 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表的素质要求:一般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政策 论水平、业务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 较强的任感;关心集体,遵章守纪,联系群众,办事公正。

( ) 职工代表人

1.职工人数一百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少 于三十人;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工代表人数为三十人;

2.职工人数二百人至一千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为四十人至 一百人

3.职工人数一千人至五千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为一百人至 百人;

4.职工人数五千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二百 人。

( ) 职工代表组

职工表由一线职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工会工作人 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职工代表的组成,一线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 50% 一线职一般指企事业单位中生产服务、专业技术等基础性工作 的人员。

职工表的组成中,各级行政领导代表一般不得高于职工


代表总数的 20%。各级行政领导一般指含企事业单位职能部 和分公司 ( )、分院 () 的正、副职在内的中层以上领导 。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比 例一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 35%

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与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人数占比相适

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 当以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体。

() 职工代表产生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在一届任期内实行常

制,不受任期次数限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 期相同。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按以下基本步骤进行: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单位职工人数和行政设置状况,确 定职工表总数及名额分配办法。一般按班组 (科室)、工段、 车间 (分公司、子公司或分厂) 划分选区、并制定具体选举办

2.进行宣传发动。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将职工代表大会的性 、职权、意义和作用,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向全体 工广泛进行宣传。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 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


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 举。企业领导中产生职工代表的名额应当合理分配到有关 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时,须有本选区全体职 工三之二以上参加选举,并获得应到会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 选。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企事业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资格 查委员会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 职工代表是否具备当选的资格和条件;职工代表的产生是 合民主选举程序;职工代表结构比例是否符合相应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结束 应当形成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 报告。

() 列席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无 权和选举权。

() 职工代表的补选与撤

职工表在任期内调离本企业或退休时,其代表资格自行 止,缺额的由原选举单位按照选举代表的步骤进行补选。

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撤 换职工代表的程序一般是

1.单位向企事业单位工会提出撤换要求及原因; 2.工会及时进行核实、答复;


3.原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以参加 议并可以申辩;

4.经应到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作出撤换职工代表的决

5.将撤换决定报送工会并由工会备案;

6.原选举单位职工按照选举职工代表的步骤选举新的职 代表;

7.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通过后替补被撤换的职工代表缺

(十一 ) 职工代表培

职工表在其一届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履职能力培训,培 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8 课时。各地工会每年负责制定本级职工代 训计划,选送职工代表培训师资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 培训,培育至少 1 家职工代表培训教学点,督导辖区内企业 位每年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各基层工会每年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培训

 三、组织制

(十二) 职工代表大会的届

职工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一般与工会届期相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按期换届,召开会议前必须向上一级工 会报告, 因故延期换届的,须经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一致, 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期换届情况须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十三) 职工代表团 ()

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各代 表团 ()。职代表团 () 长由本团 () 职工代表民主推 选产生

议期间主要职责:

1.组织本团 () 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

2.协助行政安排好职工代表出席会议期间的生产和工作;

3.组织好本团 () 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报告、 方案和决议草案等,综合反馈本团 () 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必要时,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可派出代表在大会上发表意见

4.选派代表参与会议工作,参加有关会议文件的起草、会 议的组织工作、监票计票工作以及在大会上发言等

5.完成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期间的主要职责:

1.向本单位职工传达大会精神,协助行政制定贯彻落实大 会决议的措施,引导职工以实际行动落实大会决议;

2.参加本单位日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

3.选派本代表团()职工代表参加上级单位的民主管 ;

4.组织本团()职工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 法律、法规,学习企业管理业务知识;

5.征集、处理提案,对本单位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进行初


审,中确属本单位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可直接提交本单 位行研究解决,属于全局性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交职工代表 会工作机构。

(十四)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 ,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事业 单位党委、纪检监、行政领导, 以及工会、共青团、女职工 负责人,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之和应超过 席团总人数 50%,具体选举程序:

1.工会会同企事业单位党政协商后,提出大会主席团 数、构成比例等方案

2.会召开职工代表团 () 长和专门委员会 (小组) 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主席团的候选人名单;

3.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 主席团成员,取得应到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需要可从主席团成员中选举大会秘书长,秘书长一般 由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工会主席担任。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其成员必须是本届 代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组织领导 作。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成员轮流主持。主要职

1.持开好全体会议,领导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取和综合各职工代表团 () 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 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五)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 小组)

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 (小组) 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 使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隶属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 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 日常活动由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 。根据需要一般应设生产经营、规章制度、薪酬福利、评 督干部、提案审查、劳动保护、劳动法律监管、集体协商 经常性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 (小组)

各专委员会 (小组) 人员组成,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一般由 5 9 名熟悉业务、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群 信较高的职工代表组成,也可聘请非职工代表。其负责人 一般在门委员会 (小组) 成员中推选产生,但必须是不担任 政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本届职工代表。其主要职责是:

1.审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

2.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 本专委员会 (小组) 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事项,并将 审定事项报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予以确认

3.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处理职工代表提案,并将有关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 报告

4.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席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职 代表大会审议或通过的某些重要问题,由工会主持召集,有 工代表团 () 长、专门委员会 (小组) 负责人、工会委员 成员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加的会议。每次联席会议必须 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工会主席主持会议。联席会议可 以根会议内容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要职责:

1.协商处理有关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

2.协商处理有关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 1 ) 讨论制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研究提出大会议 的建议;( 2 ) 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 情况、新问题;( 3 ) 听取各专门委员会 (小组) 的工作汇报, 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其工作;( 4 ) 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 作的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企业民主 管理工作的报告。

(十七)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 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 代表团 () 长;

2.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建议;

3.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 会的议程建议;

4.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 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 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5. 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 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6.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 职工代表就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 办理情况、厂务公开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 督活动;

7.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

8.主持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解决临时需要职代会审议 过的某些重要问题并就所决定的问题,向下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作出说明,提请确认

9.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 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10.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四、会议制度


(十八) 基本规则

1.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企事业单位、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 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应当对提议的事 进行审核,对确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照有 程序组织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3.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代 出席,方可召开;

4.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表决的书面材料,应当在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 7 日前送交职工代表;

5.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 方式,并须获得应到会职工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方可通过

(十九) 会议筹备

1.工会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建议并与党政协商确定

2.党政和工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起草需提交大会审议和 表决的相关材料;

3.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的选举、撤换、补选;

4.组织开展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5.做好会议筹备的其他相关事项

6.会议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由企业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 报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报告

(二十) 职工代表团 ()


职工代 () 会议主要组织本团 () 职工代表审议 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报告、方案和决议草案等,综合反馈本团 () 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 )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职工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 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主要议程:

1.选举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或 执行主席名单;

2.工会主席报告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 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告;

4.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办法;

5.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7.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二十二)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要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职工代表 会议议程和规定的民主程序,主持好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正 会议的主要议程: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实到会代


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总人数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列席 表和旁听职工参加会议;

2.企业行政领导人员做工作报告,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印发 职工代表,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

3.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 大会审议或审查的议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

4.企业工会主席及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 会决议落实情况、提案办理情况、厂务公开情况、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 联席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本次大会 认;

6. 以职工代表团()为单位对以上报告和议案分组进 。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 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讨论;

7.各代表团()应有人记录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 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可安排时间让职工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有条件的也 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大会选举和表决。选举或变更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及平 等协商的职工代表,选举参加招投标评议委员会的职工代表


业行政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 表大专门委员会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选 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如遇体合同重签或续签,由工会主席和行政领导人员签订集 体合同;

11.对有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12.表决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相关内容; 13.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二十三)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全体职 公布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各代表团()结合各自 讨论落实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和方案。职工代表要向各自 的职工传达大会精神。企事业单位各方面都要认真贯彻落 会的提案、决定和决议。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 (小组) 要督促检查大会提案、决定和决议的落实。

(二十四) 职工代表大会的记录和文书档 1.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包括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评议领导人员和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 等有关记录。

3.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记录 4.工会接待受理职工代表申诉的记录。


5.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文 和工作制度的建档。

6.历次职工代表大会文件(报告、决议、决定、议案讲话 )的建档,职工代表出席、讨论、表决等情况的记录。

7.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审查、处理的资料。 8.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和处理结果。 9.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

、工作制度

(二十五) 提案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方案和建议是由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 ,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 代表大会的提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主要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 企业改革、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和生活福 及职工保险缴纳等,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问题。

职工表提案一般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提案的理 由、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职工代表提案由一人提出, 两人或两人以上附议,并由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或以集体名 义提出

、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一般程序是: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工会或提案委员会


征集提案通知,发放提案征集表。 2.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 3.各代表团()收集提案送交工会或提案委员会。 4. 由提案委员会与行政及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立案建

议,并形成提案审查报告

5.提案委员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提案审查报告,对征集的 有提案分别做出应予立案、暂不立案、不予立案的说明,经 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表决通过。

6.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确立的提案分别交由企业行政领 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

7.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大会提 落实,并收集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8.各有关部门落实每项大会提案后,须征求提案人的意

见,由提案人签字确认,达不到要求的,有关部门须进一步 落实。

9.各项大会提案的内容、审查、立案、领导批示、责任单 落实期限、检查情况、落实结果、提案人意见等均应在提 中反映。每年首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须向大会报 上一年度提案的落实情况。

(二十六) 职工代表巡视检

会负责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巡视检查的内


1.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3.广大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4.全生产、经营管理、多种经营、项目投资以及为职工 事情况等。

视检查的具体步骤:

1.巡视检查由工会牵头并组织负责实施;

2.在组织巡视前,应向党政书面汇报巡视方案,取得党政 持;

3.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巡视检查要以定期,不定期 查的方法进行,可以分组、分类、分专业进行,一次可以 进行专项巡视检查,也可以全面进行

4.巡视检查组巡视时要坚持听汇报、看资料、找问题、查 场、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了解;

5.巡视检查结束后,每个代表都要写出巡视检查的意见或 议,交工会汇总;

6.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巡视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慎重对 待,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写出报告上交党政工领导;

7.每次巡视结束后,工会要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供党政领 参阅,并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联席会报告;

8.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一般为每年两次至四次,根据本单位 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


(二十七) 质量评估

量评估工作一般在每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进行。在 位党委领导下,建立由党委、行政、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 面负责人组成的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量评估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质量评估的内容

1.职工代表大会按期换届、按时召开的情况;

2.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落实的情况;

3.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决议落实的情况;

4.业经营决策,企业改革、改组、改制,职工切身利益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讨论 情况;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各专门委 会日常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及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和监督情

6.车间(分公司、子公司、分厂)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发挥 用的情况;

7.(科室)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发挥作用的情况;

8.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设立和发挥作用的情

9.企业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情况;

10.企业工会每年向上一级工会报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情


 

 

 

       

 

 

量评估的方法步骤: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把评估的内容、职工代表大会工 标准和评估表发给职工代表学习掌握;

2.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向职工代表作 估动员;

3.根据质量评估的内容,职工代表充分征求本选区职工对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

4.分别以职工代表团()为单位召开质量评估会议

5.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方式,真实填写质量评估表,逐项做 出满、 比较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

6.质量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质量评估结果,写出质量评估情 分析报告,并根据情况填写《职工代表评估职工代表大会工 作不符合标处置报告》,一并送企业党委, 同时报上一级职 代表大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质量评估表由质量评估领导小 封存, 以备上级考核;

7.业党委根据质量评估的意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 对于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加强或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8.根据《职工代表评估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不符合标准处置 告》,针对不符合标准原因,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改进 告》,通过一定形式向职工公布,并报上一级职工代表大会 作考核领导小组。


              六、职权

(二十八)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 职权

1.听取和审议企业关于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技术引进、基 设等重大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裁员实施方案、 行集体合同以及财务预决算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

2.讨论并与企业协商确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

3.议通过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和改制、重组、 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 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4.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 厂务公开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以及办理职工代 大会提案的情况。

5.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意见。

6.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和参加平等协商 的职工代表。

7.推荐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候选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 二十九) 集体企业 (含集体经济性质的股份合作制企 )、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除行使 (二十八) 规定的职权外,有权制定、修改企业 、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 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三十)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 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企业关于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

2.讨论并与企业协商确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

3.审议通过企业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 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4.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 厂务公开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以及办理职工代 大会提案的情况。

5.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和参加平等协商 的职工代表。

6.推荐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候选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行使职权的基本原

职工表大会接受企业党委的组织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 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十一 )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必须坚持正确处理双 益关系

坚持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为中心,正确处理个人利 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 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 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三十二)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必须让职工代表充分履 民主权利

职工表应及时掌握议案内容和会议相关情况,在充分发 见、履行民主程序后再进行表决,体现真实意愿、实现大 会效果

(三十三)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必须遵纪守法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 规的基础性平台,要监督和防止有人借职工代表大会做出 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决议和决定。

              八、行使职权的基本程序

(三十四)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 审议决定权的程

1.预先公布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 7 日,将拟提交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工会分发至各代表团()、各 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下同),并及时发至职工代表。职工 收到议案后应及时向本选区职工传达议案内容,并收集职 的意见和建议。

2.提前审议。各代表团()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 4 日, 组织本团()职工代表提前审议议案,并将审议结果连同各 工代表收集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书面报送工会

专门小组根据议案内容,在全面审议的基础上组织有关 术、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审议,必要时可进行专题调查,并于 职工代表大召开前 4 日,将审议意见和调查情况汇总书面报 工会。

工会各代表团()报送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 报送的专题审议和专题调查情况整理归纳后于职工代表大 会召开 3 日送交行政,行政根据审议意见建议和专题调查情 况修改议案。

前审议可与征集提案同时进行。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审议。在正式会议上由行政领导 工作报告、相关人员作修改议案的报告,职工代表可就报告 进行审议,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4.职工代表大会对属于审议建议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意 见和建议,行政领导应认真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如不能统一时,应按行政领导的决定执行。工会可将职工代表


会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上级工会。

5.职工代表大会对属于审议通过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意 见和建议,行政领导应尽量采纳或修改。在采纳或修改情况 工代表大会作出说明后由职工代表投票表决。经表决, 占应 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即为通过,占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反 为不通过。

工代表大会不通过的议案,不得实施。

6.职工代表大会对属于审议决定权范围的议案,可进一步 咨询或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根据多数职工代表的意见直 接对议案进行修。经表决, 占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即为 决定

职工表大会审议决定后,企事业单位各方面必须认真贯 行。行政领导如对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 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行政领导应按职工代表大会 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十五)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1.在企事业单位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党委、行政、纪检、 工会等各方面负责人组成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由职工代表、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有关部门组成的职工 大会评议企业领导人员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评议方案和 组织实施工作。

2.好思想发动工作,由各方面分别组织职工代表和企业


领导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掌握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意义、政策、 内容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代表和被评议干部的思想 工作。

3.开职工代表大会, 由企业领导人员作述职报告。

4.以职工代表团()为单位,对企业工作和领导人员进行 主评议。

5.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的领导人员 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要及时公开。

6.整理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报送上级 管部门。

7.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评价较高的企业优秀领导人员,可 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对于职工意见较大, 测评结果不符合称职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可以向上级主 门提出批评、处分或罢免的建议。

8.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根据民主评议意见和民主测 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

9.工会将企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及上级主 部门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向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反馈。

(三十六)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推荐、选举、罢免企业 导人员的程序

企事业单位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职工代表 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


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民主推荐、选举的目的、 、条件、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相关工作方案提交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九、附则

(三十七) 集团职工代表大

团职工代表大会是指企业集团总部和所属基层单位按 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涉及企业集团改革发展和职 工权益有关事项履行民主程序、行使相应职权的民主管理 其工作规范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 大会制度的意见》执行。

(三十八) 企业车间 (分公司、子公司、分厂) 班组采取 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对车间权限范围的事务进行民主管理

(三十九) 本规范是对《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 (试行)》的补充完善,由湖北省职工维权和厂务公开领导 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四十)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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