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秩序管理 | 消防安全 | 安全教育 | 武装工作 | 机构设置 | 法规制度 | 综合治理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更多>>
更多...
  下载中心 更多>>
普通文章 湖北民族大学各二级单位每月... 04-05 
普通文章 消防培训视频资料 06-26 
普通文章 湖北民族大学居住证申报表 03-26 
普通文章 湖北民族大学监控查询申请表 03-25 
普通文章 湖北民族大学教学区车辆临时... 03-25 
普通文章 湖北民族大学教学区通行证审批表 03-25 
普通文章 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 04-08 
  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 

有关身份证办理的相关说明

添加时间:2021-03-25 17:39:0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

(一)申领、换邻居民身份证

1、户口簿

2、学生证(学生)

申请者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进行照片采集,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凭缴费收据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照片拍摄须知

1、身份证照片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或侧转。

2、拍摄前应清洗脸上的汗水和油污,油性皮肤应在脸上擦拭少许粉。

3、拍摄时要求穿深色有领衣服,穿浅色系列服装者应穿上摄影点提供的服装拍摄。

4、拍照时应脱去帽子。

5、不得戴有色眼镜拍照。戴眼镜拍照镜片不能有反光,如有反光庆换戴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

6、拍摄前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得盘在头顶。

7、拍摄时不应佩带各种首饰。

8、化浓妆不能拍摄。

9、染异色头发不能拍照。

(三)遗失补办居民身份证

凡不慎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均可向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补办身份证。

申请人持户口簿(学生:学生证)到常住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凭缴费收据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

(四)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4]50号)规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申领、换领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办理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五)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规定,16周岁以下的居民也可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愿意申办“二代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二代证”。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2110 | 传真:0718-8432110 |  Email:hbmyweb@126.com          

 鄂ICP备05003316 恩公网安备422800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