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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监控中心查询视频录像工作方法与流程

添加时间:2016-04-08 16:15:5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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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监控中心查询视频录像工作方法与视频.doc

校园监控查询视频录像工作方法与流程

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效能,更好地服务师生维护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保卫处特制定校园监控中心查询视频录像工作方法与流程。

1、师生员工因案件原因查询,首先填写《监控查询审批表》,经秩序科批准后,进行查询。

2、师生员工个人求助查询,应出具书面查询申请,持有效证件,经秩序科批准后,进行查询。

3、校园内居民因案件原因查询,应在管辖地公安机关派人陪同下,填写《监控查询审批表》,经秩序科批准后,进行查询。

4、校园内居民个人求助查询,应出具书面查询申请,经居委会社区身份证明,经秩序科批准后,进行查询。

5、涉及重点要害部位查询,须经秩序科审批,并报处领导签批后,由秩序科派人陪同下,进行查询。

6、录像资料如需拷贝,先经秩序科审批后再报请保卫处主管领导同意,由监控管理员进行光盘刻录拷贝。

7、录像保存时间为:一般场所15天,重点要害部位30天。

8、查询地点:湖北民族学院保卫处

咨询电话:8434119、8434110

湖北民族学院保卫处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2110 | 传真:0718-8432110 |  Email:hbmy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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