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2020级学生档案的通知

2020-11-13 08:53:5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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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民大校办发2019〕28)《湖北民族大学学生档案建设规范》(民大校办发2019〕56)相关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做好2020级学生档案移交工作。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每个学院按班级编号及学号顺序将每位学生的档案按顺序排列,制作对应的《湖北民族大学2020级学生档案移交单》(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用于办理移交手续。

二、学生档案的移交时间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0级学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表》(附件2)。

三、学生档案移交内容以《湖北民族大学学生档案建设规范》(民大校办发2019〕56)为依据,本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四、在移交过程中有相关问题请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一)办公电话:0718-8437420  

(二)QQ:252418143

 

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2020级学生档案移交单

2.湖北民族大学2020级学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表

3.湖北民族大学2020级学生档案移交要求

 

湖北民族大学档案馆

20201013

 关于移交2020级学生档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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